中央财经大学国家金融安全与技术高级学院2027年金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 、学科专业介绍
(一)学科简介
中央财经大学国家金融安全与技术高级学院是国家卓越金融人才培养基地,于2026年3月正式启动,并选拔招收了首批硕士、博士研究生。2027年,学院为中央财经大学金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金融硕士)招生单位之一,专业代码:025100。
学院依托学校“双一流”建设学科——应用经济学、国家金融安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国家级人才组成的教师团队以及丰富的行业实践资源,全力打造具有中财大特色的金融安全复合型人才培养高地、金融安全技术创新重要策源地和服务金融监管决策的高端智库。
(二)培养目标
我院金融硕士项目面向金融强国建设和国家金融安全需要,注重金融理论、前沿技术与行业实践相结合,拓展学生的国际视野,旨在造就一批“懂金融、精数据、善智能、强风控、能决策”的复合型卓越金融人才。
(三)培养方向
我院金融硕士项目设置以下四个培养方向:数智金融与金融安全、国际金融组织与治理、数字资产评估、保险与风险管理。
(四)培养特色
聚焦卓越定位:立足服务金融强国战略,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推进金融高水平对外开放,聚焦风险管理与金融科技前沿,着力塑造正确价值观、担当奉献精神、数字素养和国际视野,提升风险管理、持续学习和知识迁移应用能力,培养与国家战略和行业重大需求相适配的卓越金融人才。
创新培养模式:确立“金融为体、技术为翼、安全为基”的办学逻辑,融合金融学、数据科学、人工智能、法学等多学科知识体系,立足金融理论根基,加强前沿技术应用;统筹校内外高水平师资与业界专家,推行“学科导师+科技导师+行业导师”三导师制,提供多维度专业指导与职业规划。
强化实践训练:深化与国家监管部门、国际组织、大型金融机构及头部科技企业的协同育人机制,将理论教学、行业场景与创新实践有机融合,通过课程与教材开发、案例教学、实地调研和学生实习实践,着力破解传统金融人才培养“学用脱节”难题。
加强国际化培养:依托学校国际合作资源,完善“国际组织合作—国家公派留学—海外实习实践”培养通道,支持符合条件的学生赴海外一流高校、国际组织和金融机构境外分支开展联合培养、访学交流和实习实践,提升国际规则理解、跨文化沟通和全球胜任力。
二 、招生规模及类别
2027年我院拟招收普通计划金融专业硕士研究生不低于80名,包含推免和统考两种方式。统考生招生人数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公布。统考录取时如遇教育部最终下达的招生规模增加,按照教育部实际下达的增加后规模进行招生。
三、 修业年限及学费
我院金融硕士基本修业年限为两年,学习形式为全日制。
学费为4.8万元/年。最终学费标准以北京市发改委、市教委、财政局审批结果为准。
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延期毕业研究生须按照学校规定缴纳学费,不参加奖学金评定。
学校为所有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安排住宿,延期毕业期间学校不安排住宿。学院办学地点为中央财经大学学院南路校区,若遇办学校区规划调整,以录取时的通知为准。
四 、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金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具体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
(三)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以上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开学报到日为准)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及以上人员(如无特别说明,本章程涉及年限要求均指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四)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报考资格及其他具体要求以《中央财经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https://gs.cufe.edu.cn/info/1033/7173.htm)为准。
五、 研招网报名、报考资格审核、考试、体检和录取
相关流程和注意事项详见《中央财经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六、 特别注意事项
(一)我院2027年录取的硕士可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具体选拔于入学报到后组织。
(二)在职考生报名时不需出具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应在报考前自行与所在工作单位协商报考相关事宜。如考生因报考研究生而与所在单位产生纠纷一律由考生自行处理,如因此导致招生单位无法按国家规定在录取前对考生进行政审、签订合同和调转档案等情况,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以及无法入学报到的后果,责任自负。
(三)考生报名前须查阅国家和学校的招生政策,并按照相关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对报考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四)学校有关报名、资格审核、初试、复试及录取的相关事项均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不予另行通知。
(五)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如有需要,可自行购买历年自命题试题(详见https://gs.cufe.edu.cn/info/1028/7177.htm)。
(六)其他未尽事宜以《中央财经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为准。本简章如与学校或上级部门最新政策不一致,按上级部门最新政策执行。
七 、相关网站及咨询方式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
中央财经大学:https://www.cufe.edu.cn/
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院:https://gs.cufe.edu.cn/
国家金融安全与技术高级学院:https://nafst.cufe.edu.cn/
学院研究生招生咨询邮箱:nafst@cufe.edu.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中财大厦1301、1302。